本網(wǎng)訊(記者 杜玉澤/文 記者 朱子真 譚玉鴻/圖)3月31日,以“譚某尋釁滋事案構(gòu)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斷――以罪刑法定與形勢政策為背景”為主題的《刑事案例分析》講座作為第二期“雙師同堂”教學講座在德智樓9A410教室舉辦。湖北夷水律師事務所律師裴大娥擔任主講人,我校刑事法治研究所所長黃繼坤任主持人,部分法學專業(yè)學生到場學習。
裴大娥律師圍繞“案情介紹”、“案情分析”、“辦案介紹”、“法律人應有的法律思維”四個方面展開案例分析和課堂教學。講座伊始,裴大娥律師以譚某尋釁滋事案引出“為索要債務,滋擾被害人是否構(gòu)成尋釁滋事罪”的核心問題,引起在場學生思考。
隨后,講座以尋釁滋事罪的構(gòu)成要件明確性為核心,對譚某尋釁滋事案的定性予以了深入分析。裴大娥律師從尋釁滋事罪的構(gòu)成要件、司法解釋及相關司法文件的理解、證據(jù)采信及事實認定等方面展開了詳細闡釋,并對譚某案的處理結(jié)果予以了評析。
最后,在場師生就律師職業(yè)等方面予以了交流,裴大娥律師鼓勵學生博覽群書,訓練自身法律思維,在了解社會現(xiàn)實基礎上,學會分析。黃繼坤老師對尋釁滋事罪的構(gòu)成要件進一步予以解釋,他表示,律師對于維護社會正義不可或缺,與司法機關一樣,也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。(見習編輯 張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