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3-21 08:21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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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教育部、省教育廳相關規(guī)定和《湖北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》,為切實做好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,特制定此實施細則。
一、組織管理
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、復試錄取工作督察小組、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及復試資格審查工作小組,全面負責經濟與管理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。
二、招生復試專業(yè)及擬招生計劃
經濟與管理學院擬招生計劃見表1。
表1 擬招生計劃
專業(yè)代碼 |
專業(yè)名稱 |
擬招生計劃 |
學習形式 |
學位類別 |
125300 |
會計碩士 |
22 (含士兵計劃1名) |
全日制 |
專業(yè)學位 |
5 (含士兵計劃1名) |
非全日制 |
備注:招生計劃人數(shù)如有調整,以學校核定人數(shù)為準。
三、復試分數(shù)線
1.復試分數(shù)線如下:
專業(yè)名稱 |
招生類別 |
學習形式 |
復試分數(shù)線 |
會計碩士 |
普通計劃 |
全日制 |
初試總分不低于187分,且單科不低于B類考生單科國家線。 |
非全日制 |
普通考生初試成績不低于B類考生國家線;享受少數(shù)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單科必須達到享受少數(shù)民族照顧線,且初試總分不低于159分。 |
||
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|
初試總分不低于120分。 |
2.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,須按學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參加復試,未按時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。
3.不接受考生破格參加復試申請。
四、復試相關安排
1.復試方式
復試采用考生到校現(xiàn)場復試方式,所有考生須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到校進行復試。
2.復試錄取比例
復試采用差額形式進行。第一志愿復試按1.5 : 1(復試考生數(shù)與招生計劃數(shù)之比)比例差額復試。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,按實際合格生源數(shù)組織復試。
3.復試時間安排
第一志愿復試時間定于2025年3月29日8時30分開始,具體日程安排見表2:《會計碩士第一志愿復試安排》。調劑復試(若第一志愿未招滿)將在第一志愿復試后安排,具體通知見湖北民族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官網公布的調劑公告。
4.復試流程
(1)簽訂《誠信復試承諾書》
(2)繳費
考生繳納復試費,標準為100元/人,資格審查現(xiàn)場掃碼繳費。
(3)資格審查
考生于2025年3月28日14:00—17:30到湖北民族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大廳進行資格審查。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:
①準考證;
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③學籍學歷證明材料:往屆生準備畢業(yè)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、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或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》;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交驗學生證復印件和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》、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成績證明材料;
④“退役大學生士兵”專項考生還須提交加蓋公章的《入伍批準書》復印件和《退出現(xiàn)役證》;
⑤報名定向的考生(包括網上報名時已申請“享受少數(shù)民族照顧政策”且符合規(guī)定的考生)還須提供《定向培養(yǎng)協(xié)議書》(一式三份),單位錄用證明或單位在職證明或近3個月社保繳納證明。“享受少數(shù)民族照顧政策”的往屆考生還須提供戶口本(戶主頁和本人頁)復印件;
⑥經審核單位簽字蓋章的《2025年思想政治審核表》。
5.復試內容及形式
(1)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面試
對考生的政治態(tài)度、思想表現(xiàn)、工作學習態(tài)度、道德品質、遵紀守法、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。考核分為合格、不合格兩個等次。
(2)思想政治理論筆試
思想政治理論考試,主要涉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、時事政治等思想政治理論內容,滿分100分,按10%計入復試總成績。
(3)專業(yè)課筆試
專業(yè)課筆試為閉卷考試,滿分為100分,按40%計入復試總成績。
(4)專業(yè)英語筆試
重點考查考生專業(yè)英語的閱讀、寫作水平等,滿分100分,按10%計入復試總成績。
(5)專業(yè)知識面試
面試采取隨機抽題與導師提問相結合等形式進行考核,重點考查考生專業(yè)綜合知識、綜合素質、實踐創(chuàng)新能力等,專業(yè)面試總分100分,按40%計入復試總成績。
復試考核具體安排見表2。
表2 會計碩士第一志愿復試考核具體安排
6.同等學力加試
加試科目均為閉卷考試,滿分為100分。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。同等學力加試科目見表3。
表3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
序號 |
專業(yè)名稱 |
同等學力加試科目 |
1 |
會計碩士 |
①會計學;②財務管理 |
五、成績計算
1.復試成績=思想政治理論成績×10%+英語水平測試成績×10%+專業(yè)課筆試成績×40%+面試成績×40%。復試成績采用百分制,保留兩位小數(shù)。
2.總成績=(初試成績÷3)×60%+復試成績×40%。成績一律采用百分制,保留兩位小數(shù)。
六、錄取
1.根據(jù)考生總成績依次錄取,確定擬錄取名單。若總成績相等,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;若初試總成績相等,按管理學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。
2.因考生自愿放棄復試錄取資格,其空缺名額,從相應專業(yè)復試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遞補錄取。
3.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將一票否決,不予錄取:
(1)資格審核或體檢不合格者;
(2)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;
(3)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中有任何一門不合格者;
(4)復試不合格者(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);
(5)有弄虛作假行為者;
(6)非全日制考生未與在職單位簽訂定向就業(yè)合同者。
七、調劑
若學院第一志愿未招滿,將在調劑系統(tǒng)正式開通前以調劑公告形式在本院網站(http://www.bjdsd.com/jjglxy/)發(fā)布。
八、體檢
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一周之內,自行選擇二級甲等以上醫(yī)院體檢(體檢項目主要包括:內科、外科、耳鼻喉科、口腔科、血常規(guī)、心電圖、肝腎功能、胸透(或肺部CT)等),向經濟與管理學院提交清晰的pdf版掃描件體檢報告(郵箱:1247988697@qq.com )。考生也可選擇到湖北民族大學附屬民大醫(yī)院體檢并向學院提交紙質版(周一至周六上午)。
九、考生注意事項及咨詢申訴渠道
1.復試前本院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、學生證、戶口信息、學歷學位證書、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,對不符合規(guī)定者,不予復試。
2.根據(jù)《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(guī)定》(教學〔2024〕4號)文件規(guī)定,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認為有必要時,報請學校和省招辦同意后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。
3.入學后3個月內,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按照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有關要求,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。復查不合格的,取消學籍;情節(jié)嚴重的,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。
4. 聯(lián)系咨詢
地址:經濟與管理學院303辦公室
聯(lián)系人及電話:0718-8986703
譚老師(13469725876)
方老師(18771206546)
5. 投訴申訴電話
經濟與管理學院:0718-8437739;
紀委監(jiān)察專員辦公室:0718-8438381;
研究生招生辦公室:0718-8437422。
湖北民族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
2025年3月21日